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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在广元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0-08-05  来源:本网  点击量: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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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下午,广元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广元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效,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和举措,确保收官之年取得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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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国平就检察机关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如何保障当事人和辩护律师合法权益答记者问。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严厉打击涉黑恶犯罪的同时,尊重和保障人权,充分保障当事人及辩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一是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始终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不拔高也不降格,及时组建专业办案团队,确保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对苍溪刘明等人涉黑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黑恶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形成了有效震慑。


二是加强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强化办案监督,与市公安局会签了《检察机关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规定》,对立案通报、介入时间、介入方式、工作配合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为检察机关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方面,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各个诉讼节点、环节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另一方面,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大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四是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权利。坚持法律共同体的工作理念,着力构建律师与检察的良性互动关系。我们坚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走路的工作理念,在12309中国检察网设置律师网上预约接待专栏,为律师、辩护人全天候的在线服务;设置律师接待预约窗口,安排专人提供精准化服务,为辩护律师提供免费的案件卷宗电子光盘,对公安机关补充移送的材料,第一时间告知并主动帮助了解案情,全方位保障辩护律师会见权和阅卷权。特别是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为方便辩护律师会见当事人,向辩护律师开放检察机关的远程提讯系统,有力保障了律师的会见权。同时,注重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建议,在认罪认罚案件中,主动邀请辩护律师介入,听取律师和当事人对量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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