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区财政局通知要求,及时开展2018年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核实、制定报送债务化解方案和债务系统信息录入。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地方隐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约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地方隐性债务,成为地方债防风险的重点工作,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开展隐性债务摸底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总体要求,债务核查要求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文书凭证为依据,既要对事实负责,也要防止名不副实,全面客观反映政府债务情况。通过开展隐性债务自查核实统计工作,有利于区政府全面摸清我区隐性债务底数及相关资产情况,为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防范化解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奠定基础。
加强债务核实工作,制定可行化解方案。坚持实事求是地原则,扎实做好债务核实,做到真实、准确、不重不漏。根据单位实际,合理编制债务化解方案。
强化理论培训,提高业务操作水平。积极参加隐形债务系统软件培训,掌握操作要领和步骤,强化实践操作,切实掌握业务操作能力。
夯实基础信息,录入资料真实完整。严格按照系统填报要求和操作手册,准确录入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信息、财务指标和截止2018年8月31日的隐形债务资料信息。
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数据报送。我院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在10月19日前报送的时间要求,及时填报、审核相关数据,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按质、按量完成数据上报。
(朝天区检察院 苏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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