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朝天区检察院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专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政治处主任朱明君主持,全体党员参会。
会上,朱主任向全体党员专题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为使专题学习的主要内容学深悟透,确保入脑入心、融会贯通,朱主任联系实际,深研细读,全文学习传达了《关于开展<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专题学习的通知》(广朝组通〔2018〕78号)文件精神。
学习中,朱主任指出,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是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一大法宝。
朱主任要求,全体党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不断增强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正确行使权力,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反对特权。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最后,朱主任强调,《若干规定》集中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精神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示范引领作用,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原原本本、认真研读原文,深刻领悟《若干规定》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查找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好各项学习任务,确保学到实处,学到精髓,并学以致用,确保干好各项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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