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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院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监督司法活动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05-19   来源:本站  点击量:2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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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在经过一年试行工作的基础上,出台了《人民监督员监督司法活动实施细则》。近日,朝天区检察院就如何在具体工作中抓好落实,制定多项工作措施,确保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统一认识,为推行人民监督员监督司法活动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市院具体实施细则出台后,我院李红检察长再次将人民监督员监督司法活动的部署要求向区委、人大作了专题汇报,同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争取重视、关心和支持。我院还召开了由院领导、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总结试行阶段的工作,学习领会实施细则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确保工作全面、准确开展。我院人民监督工作部门及时将人民监督员监督司法活动实施细则送达院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全体人民监督员并组织集中学习和讨论,由业务骨干对细则做了全面详细的讲解,尤其对新规定中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范围、监督工作程序等变化较大的部分进行了重点学习。

三是细化工作措施,积极为人民监督员履职提供保障。我院根据市院的新要求,结合一年来试行中遇到的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工作中我院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执行监督规定,通过通报工作寄送联络专刊等方式,完善人民监督员联络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在促进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调研。我院将以推行人民监督员监督司法活动为契机,加强宣传调研工作,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同时积极向各类媒体投稿,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重点围绕市院提出的课题,加强理论研究,不断深化对人民监督员制度规律性的认识,为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制化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五是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我院将借助前期征求人民监督员对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见建议,以推进人民监督员监督执法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找准问题,边推进边整改,切实使两项工作有机融合,共同提高。

今年以来,我院已按规定邀请人民监督员6人次,监督案件3件,文明、规范的执法办案行为得到了人民监督员的进一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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