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检察院“轻刑快办”为轻刑案件办理提速保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全面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精神和区委政法委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协调会议的相关要求,
今年来,朝天检察院认真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办理的相关要求精神,由公诉部门牵头,挑选办案经验丰富的办案能手组成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小组,确保案件快审快结。分管副检察长及时监督该类案件的办理情况,保证诉讼效率,确保案件严格依照程序进行。
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小组结合本院实际出台了《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实施细则(试行)》,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和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要求捕诉环节简化工作程序、缩短办案期限,并对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朝天检察院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多次召开联席会议,明确轻微刑事案件办理的适用案件范围、条件、办案时限等问题。
“轻刑快办”机制的实施,将极大加快简易案件的办案速度,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省了司法资源, 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高效,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使案件依法、高质、高效办理的基础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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