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的着装行为,加强内外监督,提升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效果。我院采取以下措施,确保着装规范、服装统一,树立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
一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人民检察院实行统一着装,是维护国家法治尊严,依法行使检察权的需要。我院要求全体干警执法办案必须着检察正装,案管中心等服务窗口更要着正装,挂牌上岗,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千方百计,搞好服装配置。我院现有人员编制由政法专编和工勤事业专编两部分组成,为了业务拓展需要,我院又临骋了1名协警,工勤事业和协警共计6人。政法专编人员都配置有国家统一的检察服装和警察服装,工勤事业专编和协警无正式服装,且分布于服务窗口等部门工作。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能和行政执法需要,规范着装,院党组商议,在不与《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着装管理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下,为在职非政法专编人员配置协警服装。
三是着装规范、提升队伍形象。依法履行法律职务时,必须着统一制服,时刻警醒自己的言行,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规范着装行为对推动队伍建设、提升队伍形象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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