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开展“禁毒庭审进校园”活动
6月26日,苍溪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开展“拒绝毒品 护航青春”国际禁毒日主题活动,在苍溪县职业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300余名学生“零距离”观摩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在被公安机关决定社区戒毒期间,于2019年1月14日至2月20日,先后5次为张某(另案处理)、王某二人从胡某处(另案处理)代购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并从中牟利共计人民币420元。在此期间,黄某还多次在为张某代购冰毒后,在张某家中吸食或划走一部分冰毒用于吸食。3月5日,苍溪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被告人黄某有吸毒嫌疑,调查期间,黄某主动供述了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向法庭举证、质证,被告人黄某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同时,针对辩护人认为应当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公诉人做了全面的答辩。最终,法庭采纳了公诉人的公诉意见,认定被告人黄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处被告人黄某犯贩卖毒品罪,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被告人黄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深刻剖析了黄某走上毒品犯罪道路的原因,深刻揭露了毒品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并对同学们进行了识毒、防毒、拒毒方面的警示教育。
庭审结束后,苍溪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县职业中学共同组织学生在“坚决拒绝毒品、乐享健康人生”的条幅上签字,决心抵制毒品,永不沾毒。公诉人和未检检察官为学生们详细讲解了禁毒知识,并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毒品预防教育氛围,让拒绝毒品、绝不沾毒的意识根植于同学们心底。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94号 电话:0839-5222361
COPYRIGHT 2019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