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苍溪县检察院采用集中公开宣告的形式,向东溪镇、石灶乡等11个乡镇和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等3个县级主管部门送达了21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内容涉及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4类领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厚春,副县长谢龙飞,县政协副主席李勇,以及被建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应邀参加送达会。
今年4月以来,按照广元市检察院“净水”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统一部署,苍溪县检察院成立了3个调查组,对流经全县39个乡镇的27条河流及流域内的河道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砂石加工厂环保整治、畜禽养殖场治理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等情况进行了现场实地调查。
通过调查发现,部分乡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欠缺,个别乡镇存在污水直排,畜禽养殖污染仍然存在,沿河砂石加工厂未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保护设施损坏,河道附近乱丢倾倒垃圾,禁渔期河道内钓鱼等现象较为突出,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针对这些情况,我院迅速进行立案调查,对其中属于公益诉讼领域污染比较严重的问题,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立案21件,经过诉前审查调查取证现已全部办结。
送达会上,苍溪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长虹向被建议单位送达了检察建议,同时就检察建议书中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了释法说理。被建议单位负责人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均表示将高度重视建议指出的问题,对症施策,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立相关长效机制,确保水资源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我们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并不是给行政机关‘找茬挑刺’,而是旨在同行政机关形成良性互动,实现公益保护双赢多赢共赢的一致目标。希望被建议单位认真对待,切实整改,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共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邓长虹说道。
与会县领导对此次苍溪县检察院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促进我县绿色生态建设的积极做法表示了充分肯定,并希望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全县的工作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和主动配合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工作,对照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主动履职纠错,尽快落实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进行查处,力争把存在的问题解决在诉前,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拿出整改的决心,形成整改的合力,提高整改的成效,齐心协力共建美好美丽新苍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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