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为我们要回了这13万多的工资!你们办事效率高,尽职尽责,我再次对你们不懈的工作表示感谢!”2月26日,剑阁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检察官收到吴某某发来的微信。这是该院把“为民办实事”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积极探索支持起诉诉前和解,扎实推进根治欠薪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缩影。
春节前夕,吴某某等七名农民工因与剑阁县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来到剑阁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检察机关帮助其追讨被拖欠的劳务工资13.6万余元。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考虑到春节将至,而支持起诉周期较长、当事人对拖欠的劳务工资金额并无争议等因素,迅速与项目发包方和承包方取得联系,建议发包方在尚未结清的工程款范围内代为支付吴某某等七人劳务工资。
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微信向发包方的控股公司有关负责人提出口头正告,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告知欠薪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职责内容,引导企业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打消其顾虑,促成诉前和解,剑阁县检察院分别向发包方和发包方的控股公司送达书面函,建议发包方在欠付的工程款范围内垫付吴某某等七人的劳务工资、发包方控股公司在其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予以配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发包方控股公司在收到剑阁县检察院的书面函后,及时启动代付工作,结清了吴某某等七人的劳务工资。从而,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成功化解了这七名农民工申请支持起诉的信访案件。
今年以来,剑阁县检察院受理支持起诉案件26件,其中通过诉前和解方式办结21件,占支持起诉案件受理数的80.8%,帮助21名农民工成功追薪2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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