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苍溪县检察院对王会兰申请立案监督一案进行公开听证,并邀请律师、人民监督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场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这也是苍溪县检察院首次以公开听证的形式审查立案监督类控告案件。
“杨开秀毁坏了我种植的49株猕猴桃树,这种行为明显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申请人王会兰在公开听证现场坚持认为苍溪县公安局不立案的决定是错误的。公开听证现场气氛也因此变得紧张起来。承办检察官随即安排几名听证员就案情细节、证据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询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发表了意见。
经现场了解,杨开秀毁坏的猕猴桃树虽是王会兰种植的,但却种植在了杨开秀的土地上,且通过价格鉴定毁坏的猕猴桃树价值不足5000元,不足以刑事立案。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后,5名听证员离席进行了集体评议,听证评议意见认为苍溪县公安局的不立案决定合理,但杨开秀毁坏王会兰的猕猴桃树事实成立,应当由王会兰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挽回损失。
听证会结束后,参与听证的听证员纷纷表示,苍溪县检察院对信访案件开展公开听证的做法,让申请人参与到案件办理过程中,让听证员对案件进行评议,促进了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效的化解了信访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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