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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与异地协作协同发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发布时间:2021-09-15  来源:本网  点击量: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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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与异地协作协同发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强化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9月14日,朝天区检察院首次采取不公开宣告形式,对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附条件不起诉。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综合评估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诈骗案中的犯罪情节,充分征询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听取法律援助律师的意见后,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作附条件不起诉,并告知其在考验期内应当遵守的规定和违反规定可能导致的后果,劝诫刘某在日后的工作生活中远离网络诈骗,脚踏实地,健康成长。刘某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给予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他一定遵纪守法,好好表现,争取顺利通过考察期,并郑重地签具了附条件不起诉承诺书。在听到处理结果后,其监护人也表示,将会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确保孩子正常回归社会。法律援助律师罗锦涛也表示,在刘某的考察期间内,会继续提供法律帮助,助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因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系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为充分发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人方面的作用,朝天区院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协作,并引入江西省赣州市向心社工服务中心参与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工作,由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对刘某的观护帮教、考察情况进行监督。

下一步,朝天区检察院将持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刘某进行跟踪联系和监督考察,继续注重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改造预防,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据第一检察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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